级差地租
土地所有者占有较优土地所获得的超额利润。 是农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这种地租的形成与土地的等级差别有关。同土地肥沃程度和位置优劣相联系的称级差地租第一形式(级差地租I);同在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引起不同的生产率相联系的称为级差地租第二形式(级差地租Ⅱ)。资本主义级差地租是土地资本主义经营垄断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物,它的源泉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体现著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社会主义级差地租又称为级差土地收益,与资本主义级差地租不同,它不反映剥削关系,构成级差地租的超额收益,仍归劳动者享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