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比价指数
又称进出口联合价格指数或贸易条件指数。 反映一国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与进口商品价格指数的比率。通常用来观察出口商品与进口商品在交换比率上的变化,以及对外贸易与商品交易的条件的优劣。进出口商品比价指数根据已编制的进口商品价格指数和出口商品价格指数进行对比计算,其计算公式有两个: ❶ 以进口商品价格指数为对比基期(100),考察出口价格的变动对进口商品价格变动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当计算所得的指数大于1,表明出口商品价格的平均上涨幅度要大于进口商品价格上涨的幅度,或出口价格的下降幅度小于进口商品价格的下降幅度,意味著出口同样数量的商品能换回比原来更多的进口商品;如果所得的指数小于1,则说明结论正好相反。联合国统计组织与大多数西方国家都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和公布进出口商品比价指数。 ❷ 以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为基数(100)考察进口价格的变动对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根据同样原理,指数如果大于1,则表明进口商品价格的上涨幅度要大于出口商品价格的下降幅度低于出口商品价格的下降幅度;指数如果小于1其结论相反。公式❶ 或公式❷ 的两个相对比的指标,必须保持同一基期才具有对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