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林商品生产基地
新疆经济林基地建设工作于1988年开始。共规划基地县16个,即核桃基地3个 (和田、叶城、墨玉)、巴旦杏基地2个 (莎车、英吉沙)、红枣基地4个 (洛浦、泽普、疏附、哈密)、酸梅基地1个(伽师)、苹果基地4个 (和硕、和静、霍城、伊宁)、香梨基地1个(库尔勒)、枸杞基地1个(精河)。经济林面积计划到2000年达到1. 96万公顷,其中核桃3 000公顷、巴旦杏8 000公顷、红枣2 500公顷、酸梅667公顷、苹果4 000公顷、香梨667公顷、枸杞667公顷。自治区财政对边远的基地县每年提供一定的建设补助费,其他的基地县主要由国家林业贴息贷款予以资助。
经过8年努力,经济林商品基地生产布局的雏形已经形成。1995年末统计,16个基地县经济林的总保存面积1. 27万公顷,其中核桃2 350公顷、巴旦杏6 380公顷、红枣1 260公顷、酸梅430公顷、苹果1 440公顷、香梨450公顷、枸杞400公顷,完成了预定到1995年的规划任务,占总规划面积的64. 9%。各干鲜果商品基地县普遍采用良种壮苗,并加强栽后的抚育管理,已取得初步经济效益。16个县经济林基地1995年产各种优质干鲜果品1 06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