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备副使
官名。明代于十三个布政区内,各设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军、政、刑事。“自洪熙间(1425)以武臣疏于文墨,遣参政、副使沈固、刘绍等往各总兵处整理文书,商榷机密,未偿身领军务也。至弘治中本兵马文升虑武职不修,议增副、佥一员敕之。自是兵备之员盈天下。”(《明史·职官志四》)其中“参政”是布政使司的属官,“副(使)、佥(事)”是按察使司的属官。又,按察司本来就有“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抚民、巡海……”的责任,可知弘治起驻派于各总兵处的兵备道,即由按察司的副使或佥事充任,兼领军务,即为“兵备副使”或“兵备佥事”。例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