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刑法 各种刑法在军队内行使的刑法:军法(~从事) 严明的刑法:霜鈇 严酷的刑法:重法 重典 威辟 严厉的刑法:严法 严刑 痛法 霜法 深刑 峻刑 峭刑 削刑 刀斧 上刑 骏刑 凝网 酷法:严刑峻法 严刑峻制 峻法严刑苛刑峻法 深文峻法 繁琐的法律,严酷的刑法:繁法严刑 特定的严刑:造狱 ☚ 刑法 条文 ☛
处理方法 处理方法搞法 自己处理:自行(~其事) 自处 自持 不必请示,根据实情或临时变化斟酌处理:便宜行事 便宜从事 便宜施行 一个人独立处理:一手运承 处事要从根本入手:本盛末荣 用同一标准来处理:一概而论 一概而言 依照类似原则进行处理:比类从事 按规章制度处理:按章办事 按规则处理事务:照章办事 按照惯例、规定等处理:例行 按照惯例处理公事:例行公事 例行差事 按照军中的法规来处置:军法从事 权宜处置:机动 观察变化,灵活处理:相机行事 认识事物变化,灵活处理:识变从宜 处理事务不受现成规定的限制,可以酌情灵活处理:不拘文法 调查处理:访办 查处 查验处理:验治 先处理后报告:先斩后奏 先刑后闻 分别处理:区理 疏理 另外处理:另当别说 以零零碎碎、断断续续的方式处理:零敲碎打 ☚ 处理政务 处理情况 ☛ 军法从事成语。按照军事刑法处置。形容严厉。《汉书·王莽传》:“敢有趁欢犯法,辄以军法从事。”《三国志·魏志·曹爽传》:“敢有稽留,便以军法从事。”《北史·周武帝纪》:“入齐境,禁伐树,残苗稼,犯者以军法从事。” 军法从事按照军事刑法处置。形容严厉。汉代班固《汉书·王莽传》: “敢有趁欢犯法,辄以军法从事。”晋代陈寿《三国志·魏志·曹爽传》: “敢有稽留,便以军法从事。”唐代李延寿《北史·周武帝纪》: “入齐境,禁伐树,残苗稼,犯者以军法从事。” 军法从事punishing by military law 军法从事jūn fǎ cónɡ shì严格按照军队的法律处理。punish by military law, deal with sb. by military rules, be court-martialed 军法从事《辞源》源云:《三国志·魏志·曹爽传》司马懿奏:“臣辄启主者及黄门令罢爽、羲、训吏兵,以侯就第,不得逗留以稽车驾。敢有稽留,军法从事。” 按,此语源出,山西版《古今汉语成语词典》独见,云:《汉书·王莽传》:“敢有趁灌犯法,辄以军法从事。”是正。此语也作“兵法从事”。《新唐书·列传八十八·柳公绰》:“以公世将晓兵,吾且欲署职,以兵法从事。” 军法从事jūnfǎ-cónɡshì从事:处理。按照军中法令严办。 军法从事jūn fǎ cónɡ shì按照军中的法规处置。从事: 按某种办法处置。 军法从事jun fa cong shi按照军法来惩处。多指严厉惩处。 【近】严惩不贷 【反】徇情枉法 军法从事jūnfǎ-cóngshì〔偏正〕 依据军法来处理。《晋书·齐王冏传》:“有不顺命,~。” △ 多用于写军人违反军纪使用军队法规进行处罚。 军法从事jūn fǎ cóng shì即按军事法令治理事情,或按军法严厉惩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