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制度guó jì jié suàn zhì dùсистéма междунарóдных расчётов国际结算制度亦称“国际清算制度”,各国在长期的国际结算活动中形成的共同遵循的惯例和规则。随着国际间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日趋频繁以及海上运输业的诞生,国际结算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历史过程: ❶由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早期的国际结算业务都是现金交易,而用现金支付有很多弊端,于是在公元11世纪,地中海沿岸的商人开始使用“字据”来替代现金。到16—17世纪,欧洲大陆上由这种字据发展起来的票据已被广泛使用,票据代替了金钱进行结算。 ❷由商品买卖发展到单据买卖,国际结算方式也由交货付款转变为凭单付款,卖方交出单据代表交出货物,买方付款赎回单据代表赎回货物。 ❸从买卖双方直接结算发展到买卖通过银行结算。使商人的交易量增加,银行本身的业务也得以扩展,进而形成了以银行为中枢的国际结算体系。根据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出现了以下几种不同的国际结算制度: ❶自由多边的国际结算制度。各国之间由于贸易及其他经济交易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是以银行为结算中心,相互之间用非现金结算的办法,无条件地不受阻碍地结清。这种制度多出现在经济发展高涨,或是稳定发展以及外汇资金充裕,对外经济联系广泛的国家。 ❷管制的双边的国际结算制度。仅限于贸易协定国家用不可兑换的记账外汇双边清算,即在外汇管制条件下,外汇资金缺少,由两国政府通过签订支付协定,并设立清算账户,在一定时间内集中抵销彼此债权债务的方法。其清算余额按规定期限用商品补偿,不能用于第三国的债务清算。 ❸多边协定清算制度。在同一清算体系内,各国之间都订有贸易和支付协定,他们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不仅限于两个国家,而是体系内的各个国家。目前大部分国家使用的是自由多边的结算制度,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双边和多边结算制度,但同时也使用自由多边的结算制度。 国际结算制度 国际结算制度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regime见“国际清算体系”。 ☚ 国际清算体系 国际金融机构 ☛ 国际结算制度 国际结算制度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System亦称“国际清算制度”。各国在国际结算中遵守的规程和准则。国际结算制度可分为以下类型:(1)自由多边的结算制度,即以银行为清算中心,通过相互抵销的方式进行国际间的多边清算;(2)协定双边结算制度,即在协定项下两国之间进行相互清算;(3)协定多边结算制度,即在几个协定签约国内部之间进行的结算。 ☚ 国际非现金结算 国际清算制度 ☛ 国际结算制度 国际结算制度亦称“国际结算体系”。一国对于全面性地结清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作的系统管理和规定。其内容包括货币的兑换性、支付方式、清算机构等内容;该制度可分为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管制的双边结算制度和有限制的多边结算制度等儿种类型。在国际金本位制度下,各国主要实行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金本位制崩溃以后,为管制的双边结算制度所取代。50年代,在西欧国家之间以及苏联、东欧国家之间,建立了有限制的多边结算制度。6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放松了外汇管制,又逐渐恢复了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 ☚ 国际结算 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 ☛ 00003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