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弓箭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弓箭社 弓箭社北宋边地人民的自卫武装组织。北宋河朔西路,辽与西夏时时侵扰,边军废弛,不能抵御。于是民间自动组织弓箭社,户出一人, 自相推举众人钦佩的人为社头、社副、录事,谓之头目,皆勇武能战之人。熙宁间废罢,但民间仍自动保留。 ☚ 武学 英略社 ☛ 弓箭社北宋乡兵之一。北宋时,河北、京东等路招募百姓组成弓箭社。户出一人,推选家资、武艺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称为头目。皆自备器甲鞍马,平时带弓而锄,佩剑而樵,以备边防和治安之用。 弓箭社 弓箭社北宋民间射术组织,也是边地人民的自卫武装组织。当时河朔西路时常受到辽、西夏的侵扰,而北宋边军废弛,不能抵御,于是民间为自卫、防患,每户出一人,自动组织了弓箭社。他们推举善射者为社头、社副,择善书者为录事,在这些头目的带领下,演习弓箭,操练武艺,人人勇武、个个能战。宋神宗熙宁(1068~1077年) 年间虽废罢,但在民间仍保留下来。明代一些官绅为御外患、防内忧,也在城乡间倡导组织弓箭社,不论军民士商人等,都可加入。一般城中分为四社,乡镇各立一社,也有附近三五村成立一社的情况;多在宽大庙宇内讲习韬略,于空闲平地处演习弓箭。这时的弓箭社已纳入官府的控制之下了。近代这种组织发展成为民间拳社。 ☚ 射雉戏 射兔 ☛ 弓箭社古代乡兵名。北宋时河北民间抵御契丹族入侵的自卫组织,户出1人,推选家资、武艺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称为头目。皆自备器甲鞍马,平时带弓而锄、佩剑而樵,以备边防和治安之用。 弓箭社北宋乡兵番号。景德元年(1004),宋辽澶渊议和之后,河北西路的定州等沿边州军百姓自相团结为社,号“弓箭社”。入社者均为乡村主户,其首领则推择同时具备“家资丰厚”和“武艺高强”两个条件者担任,称为社头、社副、录事。弓箭社训练严格,战斗力很强,在抵御辽军对边境地区的不断侵扰中,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宋神宗推行保甲法期间,曾一度被罢废,代之以保甲制度,旋即恢复。北宋末年,宋朝政府曾强令在河北东路、京西、京东等路普遍组建弓箭社,仅京东社众就多达二十四万余人,因系强制入社,所以纪律涣散,战斗力很差,弓箭社也随之瓦解。南宋初,宰相李纲曾建议恢复弓箭社抵御南下的金兵,但尚未组织起来,李纲就被迫下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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