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日渔业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日渔业协定 政府间双边条约。 1975年8月15日于东京签字。经1978年、1985年两次修改补充。协定共分8条和两个附件。 主要内容包括:协定涉及的区域为黄海和东海的部分海域;为保护渔业资源,规定机轮拖网禁渔区线,并划定6个保护区和7个休渔区;规定了拖网、灯光围网的网目限制及幼鱼的禁捕标准;在协定的区域内,中、日两国渔轮的最高限额数分别为624和444艘;以执行协定为目的,决定设立中日渔业联合委员会,由双方各派3名委员组成;双方渔船在对方沿海遭到海难或发生其他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应尽力予以救助和保护;如发生渔船违约事件,由渔船国处理,并须将处理结果通知另一方。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