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县
三国吴分临湘县地置刘阳县。今浏阳市地。故城在今浏阳市官渡镇,属长沙郡。南朝宋改刘为浏。隋朝省,并入长沙县。唐景龙二年 (708),分长沙县地复置浏阳县,迁县治于今浏阳市城区,属潭州。元元贞元年(1295),升浏阳州,迁县治于今官渡镇,属天临路。明洪武二年(1369),降为浏阳县,又迁县治于今治,属长沙府。民国年间,1912—1937属湘江道。1937—1940年为第一行政督察区驻地。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分属长沙专区、湘潭(专区、地区) 和长沙市。1993年撤销浏阳县,改设浏阳市(县级),属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