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物 > 刑罰類 > 刑名部 > 墨劓 > 貲贖 > 罰金 > 金罰 金罰 jīnfá 即罰金。《周禮·秋官·職金》:“掌受士之金罰,貨罰受于司兵。”鄭玄注:“金罰,謂贖刑之法及鉤金也。”賈公彦疏:“掌受士之金罰者,謂斷獄訟者有疑即使出贖。” 赎罪 赎罪以财物赎罪:赎刑 花钱赎罪:买免 以资财入官赎罪或立功以赎罪:自赎 出钱赎罪:出货 罚金赎罪:罚赎 以金钱赎罪:罚(金罚) 纳银赎罪:纳赎 改过赎罪:湔贷 建立功劳以抵消所犯的罪过:立功赎罪 建功赎罪 图效自赎 图功自赎 立功自赎 立功自效 罪以功除 立功赎过 要求被赦免罪过的人立功赎罪:赦罪责功 用功劳来抵偿罪过:将功赎罪 将功恕罪将功折罪 用功劳抵消罪过:以功赎罪 以功折罪 在承担某种罪名的情况下建立功劳:戴罪立功 戴罪图功 带罪立功 带罪图功 从死罪中赎出:买死 (用钱物赎免罪行:赎罪)
另见:钱财 抵罪 ☚ 赎回 军事工作 ☛ 金罚 金罚刑罚名。出钱赎罪。《唐明律合编》: “金罚、货罚人司兵。注: 给汉兵及工直也。货泉,贝也。罚,罚赎也。《书》 曰: 金作赎刑。疏谓断狱讼者有疑,即使出赎,既言金罚,又曰货罚也。出罚之家时或无金,即出货以当金,直故两言之。” ☚ 诘 金作赎刑 ☛ 00017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