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批准
国家预算草案转化为正式国家预算的法定程序。主要环节是: (1) 财政部长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说明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家预算草案”进行全面审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审查结果,提请大会讨论审议。(3) 大会讨论审查通过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审查批准的决议。通过上述所有环节的“国家预算草案”,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国家预算。国务院须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对国家预算进行修订,并分别核定中央预算和地方总预算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