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立和建设阶段1949—1957年
1949年省农业厅内设农业技术推广科,统管全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951年根据省政府指示,农业厅设农业处,内设农业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科设专职干部,管理和指导区站的工作。这个时期,农业技术指导站的站长由区长或副区长兼任,副站长由熟悉农业技术的干部担任。到1953年底,全省共建立区一级农业技术指导站161处,共有农业技术推广干部805人(表4-2-1)。
表4-2-1 1953年农业技术指导站
数目 县别 | 总 计 |
站 数 | 干 部 数 |
榆 树 扶 余 永 吉 农 安 怀 德 长 岭 九 台 德 惠 前 郭 伊 通 双 阳 乾 安 | 17 17 11 12 8 5 16 9 5 8 4 5 | 85 85 55 60 40 25 80 45 25 40 20 25 |
数目 县别 | 总 计 |
站 数 | 干 部 数 |
磐 石 延 吉 蛟 河 敦 化 桦 甸 和 龙 汪 清 珲 春 长春市 安 图 吉 林市 合 计 | 6 4 6 5 4 4 3 2 5 3 2 161 | 30 20 30 25 20 20 15 10 25 15 10 805 |
1953年12月8日,省政府指示,农业技术指导站性质是国家农业事业机构,是指导农民群众改进农业技术的基层组织,要贯彻“稳固提高稳步前进”的方针,切实办好。1954年,有榆树、扶余、永吉、农安、怀德、九台、德惠、舒兰、蛟河、敦化等县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区,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指导总站。负责管理和指导区站的工作。总站站长由农业科长兼任,由省任命。1954年1月29日,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决议》,要求各地将农业技术指导站改称农业技术推广站,到1954年全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有387个。其中县级站46个,区级站341个,共有2 977人。据44个县(市、旗)325个区级站的统计,技术指导和推广的范围达到1 382个村,4 714个屯,6 39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和6 857个互助组。
1956年1月15日,为适合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的需要,省农业厅根据中央“每区一站”的建站要求,又增建99个农业技术推广站。
这个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的任务主要是,总结推广黑龙江省肇源丰产经验,以推广马拉农具为主,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组织指导积造和施用农家肥的技术,建立留种田,繁殖优良品种,提高耕作与栽培水平,防治病虫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