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结构
一国(地区)进口商品种类和数量的构成。 按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划分为:(1)初级产品: ❶ 食品; ❷ 饮料及烟草; ❸ 非食用原料; ❹ 矿物燃料; ❺ 动、植物油、脂及蜡。(2)工业制成品: ❶ 重化工业产品:a.化学品及有关产品;b.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c机械及运输设备; ❷ 轻纺工业产品。进口商品结构对不同类型国家有所不同。 外汇紧缺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结构组成原则是:(1)凡国内能够生产,质量、数量均能满足要求的生产资料不进口。 (2)国内能够生产,但质量、数量不能满足要求的生产资料,适当进口。(3)国内不能生产的、必需的重要原材料,尽量安排进口。(4)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以及来料加工所需原材料,优先安排进口。(5)调剂品种所需物资,以及为贯彻国别地区政策和保持贸易平衡的物资、适当进口。 (6)生活资料,特别是消费品要压缩进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的大多数,其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或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较大,而生活资料或农副、矿产等初级产品所占比重较小。发达国家主要是进口大量燃料、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经过深度加工后,以工业制成品出口。也有少数资源丰富的发达国家,不但很少进口初级产品,还大量出口本国的矿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