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多级立法体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多级立法体制 多级立法体制指国家立法权由多级国家机关共同行使的一种立法体制。与单一立法体制、复合立法体制和制衡立法体制相对。当今的苏联和南斯拉夫实行的立法体制即是。例如在苏联,由于国家结构上的特点,苏联、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和自治专区都享有立法权,其中央立法权 (国家立法权) 由联盟国家行使,地方立法权则由后三者行使。在南斯拉夫,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自治省皆有立法权,确立和实行多级立法体制是特殊国情的产物。 ☚ 伦敦仲裁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行使原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权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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