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道路上通行的车辆、人员因当事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责任的事故。 人员指参与交通的自然人;物资系民用车辆或货物、建筑物;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在行车;道路是法定的公路、城市道路(不包括厂矿、单位等内部不供公用的道路);违法指主观过失以及中国民法通则“无过错赔偿原则”所列情况。但自然灾害的事故除外。 各国对事故分类与处理不同,中国分四类:轻微(轻伤1~2人),一般(重伤1~2人),重大(死亡1~2人),特大(死3人或以上)。轻伤指需治1天以上,重伤指可能致残或需大手术,死亡指当场或经7天抢救无效。 当事人责任按公安部规定与调查,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四种。原因多由驾驶员违章或失误,少数由道路条件差或车辆故障引起。 处理程序为: ❶ 维护现场,抢救伤员。 ❷ 查明情况,认定责任。 ❸ 处置责任者,调解损害赔偿。 减少事故措施有: ❶ 增加安全与功能设施。 ❷ 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❸ 健全法规,严格执法,普及安全教育。 ❹ 改进急救措施。 |